机构设置》基本药物处
基本药物处
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、调整的技术及业务组织工作,建立遴选和调整的技术标准和方法,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宣传、教育、培训、推广和交流等相关工作;开展非处方药目录的制定、调整的技术组织工作,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法的研究及其培训交流等工作。
(联系电话:010-68586015,68586077)
修改非处方药说明书的相关文件: 1、关于调整乙酰半胱氨酸颗粒剂等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 2、关于修改部分非处方药品使用说明书的通知 3、第一批《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品种使用说明书汇编》勘误
基本药物处处长:程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