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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技术资料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 为规范技术资料的报送,提升技术资料管理和评价水平,根据《药品评价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和评价工作程序》(监测与评价综[2011]149号)要求,现就技术资料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技术资料可采用现场报送和邮寄方式提交。如您愿意采用邮寄方式,请务必保证邮寄资料安全、及时送达中心,并注明办公室文秘组收。申报资料的提交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。 二、申报资料现场报送的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, 9:00-16:00。 三、邮寄资料时请准确注明以下信息: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传真等。 四、资料报送有关事项有不明之处,每周三下午13:30-16:00可来电垂询我中心办公室文秘组(010-68586249)。 五、技术评价相关咨询可于每周三下午13:30-16:00来电垂询我中心业务处:基本药物处010-68586129、中药处010-68586200、化药处010-68586015、器械处010-68586261)。 六、 技术评价进度咨询可于每周三下午13:30-16:00来电垂询我中心业务综合处协调组(010-68586205/6105)。
药品评价中心 二○一一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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